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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身损害***-人身损害***-天津翊隆律师会所(查看)

发布时间:2020-07-31 03:29:55        






起诉离婚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短信的证据效力及其认定

短信的证据效力及其认定  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或证明财产权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一般内地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人院报》曾于去年刊登过一个判例,认定短消息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之一。虽着手机的普及,上海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天津人身损害***,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的。此外,手机短信具有关联性,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每个码只能在一个收发,有发信人的,有时间,有内容,津南人身损害***,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码,具有涉案关联性;其二,两个号码收发,具有对应性。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或卡,办了手续后,合法使用,收到短信是合法的。因此,符合下列情况,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1)保护手内短信不被删除;保存好,手机内容有一定的储存空间;  (2)固定下来,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对方要提供相当效力大的才能。多数情况下,公证证明是被采纳的。  (3)时,交给,当场制成笔录。办公证时,注意保存手机型号,品牌,这样可以证明手机内容是无法修改的,红桥人身损害***,这个一定要公证。  呵,正因为如此,奉劝各位不要轻易将自己的手机借与他人发短信。否由,他人一旦发出不利已的短信,手机持有人不能证明不是自己所发,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起诉离婚? 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管辖。 双方均为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管辖。 双方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的,应到哪个起诉? 在财产所在地起诉。 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次不准离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6个月。 打离婚案件需要交纳多少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4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决定***的时间有多长? ***庭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 离婚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吗?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什么是财产保全,如何财产保全? 如果涉及夫妻财产权益,并且该财产在一方控制下,人身损害***,不申请财产保全会产生一方婚内擅自转移、变卖等情况,将会使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离婚之前或者离婚过程中向有管辖权的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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